初中文凭,肚子里没多少墨水,费力开了家小超市赚点辛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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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要当文化人,要当作家,他们肯定双手双脚支持。
好在迟椿也争气,天生就有那一根关于文学的筋;从小到大语文成绩永远是班级第一,其他科也不用人愁。
高中在书店随手翻阅的一本杂志里看到作文比赛的报名表,一时脑热地就将自己的随笔订在报名表后投递参加比赛;也没想到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进了决赛,还拿了奖,还在奖项的加持下认识了好友,进了梦校理想专业,还拥有了署名发表文章的机会。
迟椿每一本发表了文章的杂志,都被迟荐明收集了整整齐齐放在客厅书架上,李巧梅逢人就说“我们家大作家”。
迟椿是他们俩永远的骄傲。
不在乎语序,不去管病句,更不关注错别字,迟椿不回头地敲下文字,写到整个屋子只有一豆桌上台灯暖黄灯光与冷冰冰屏幕亮光陪着她。
呼出口气。
不敢再看自己所写下的这些文字,生怕自己多看几眼会忍不住长按删除键将文档清零。
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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