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三天前,他们像前几天一样,往京城的方向狂奔了一天,天色渐暗的时候,他们到达了一个名叫“青梅”的小镇。
虽是小镇,却极其热闹,到处人头攒动,人们欢欢喜喜地朝小镇深处挪动着,像是赶一场大集。
南风是最喜欢凑热闹的,她甚至怀疑自己上辈子是在凑热闹的时候被人一个闷捶砸死的。她停住马车,探出头去笑眯眯地问过路的一个精瘦的小伙子:“小哥,请问前面有啥热闹事儿啊?”
小伙子脚步不停,嘴巴像借来的着急还一样说话极快:“我们镇的何老爷今天六十大寿,申时初刻在他门前的云兴街大摆宴席,请全镇的老少爷们儿们喝酒庆祝。哎哎,我不过是换了一身衣服,怎么就晚了呢!”
小伙子说话快,脚步也快,几句话之后,南风就看不到他的身影了。
南风高兴的眼睛都亮了,一路上因为素尘的吆五喝六而积攒的憋屈顿时散成了一缕青烟。虽赶了一天路,却在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找到了歇脚的地方,更幸运的是,还有免费的酒宴向她招手,她怎么能不感谢老天爷?
她的肚子应景地叫嚣起来。
“师父,”她朝着马车里喊,“前面有免费的酒席呢,咱们先去填饱肚子吧!”
马车里的声音毫无波澜:“人多,脏。”
南风:“……”
倒也是,素尘手里的金子多得很,若是一个不小心从怀里掉出去,没准还能砸断他脚上的骨头。他才不屑去喝酒凑热闹呢。
眼前的人越来越少,偶尔蹦出一个来,不过眨眼之间,就匆忙消失在街道的尽头。南风几乎听到了远处嘈杂的喧闹声。
耐着性子为素尘找了当地最干净的客栈,伺候他安顿下来,按照他的要求对房间进行了彻底的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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