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很开心,这两只兔子,都是富贵的功劳。
下午,他费了老大的功夫把帐篷弄好,之后,就在附近摘野菜和野菌。
幸好能听见时不时的炸石头的声音,就不会迷路,所以,杨青青采了满满一大捧。
刚回到营地,他就看见富贵也回来了。
富贵嘴里叼着个毛茸茸的东西,杨青青咦了一声,连忙赶上去,才看清了,原来他嘴里是只肥肥的灰兔子。
富贵真是个乖狗,不仅真的打了猎,竟然还知道把猎物送回来给他,而不是自己吃掉。
不过,很快杨青青就发现自己想错了,富贵不是因为懂事没吃,而是根本不会吃……
这狗从小就跟着人住,杨青青和程景生又把他惯坏了,天天跟着人吃熟食,还从来没吃过这血淋淋毛茸茸的活物。
杨青青看着他叼了几下,只弄了一嘴毛,便又扔在地上,然后就着急地直跺脚,抬头冲着杨青青呜呜哼哼的。
杨青青笑得不行,只好跟他说,等会做熟了,再给他吃。
两只兔子,至少也给富贵两个腿吧。
杨青青在家都没怎么杀过活物,这些虽然他自己都会,但程景生觉得哥儿娇贵,都怕脏,所以开膛破肚的事从来轮不到他做。
眼下也只有他来做了,杨青青带着剪刀上来的,原本想的是万一程景生的衣裳破了可以缝补用的,现在倒是派上了很大的用场。
最终,杨青青在溪水边弄干净了兔子肉,还留下了两张兔皮,晒在帐篷旁边的树枝上了,虽然不像专业屠户弄的那么整洁漂亮,但是带回家用来做点什么围脖手套之类也是很好的。
杨青青给富贵分了一些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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