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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志和笑道:“还是姜三爷心肠好,看陈逢财可怜,来劝他投案,还请他吃喝。”
时修心存疑虑,却没驳他的话,沉默地举起茶盅朝官道上望着,“咱们往前去走走。”
在家关了几日,蓦地出来,倒觉神清气爽,不过给风一吹,更添了些咳嗽。臧志和走在一旁,时时观他脸色,“大人不要紧吧?出来半日了,要不咱们回去歇会,明日再来?”
“既然已经出来了,还啰嗦什么?”时修只管一路走一路看,此刻也是午间,来往行人并不多,可毕竟是光天化日之下,要神不知鬼不觉地砸死人不被人发现,却是件难事。
他低头沉思着,任由路上的风将他水色的发带向后扬起来,“你要是给人砸个一下两下,你嚷不嚷?”
臧志和笑道:“我不单要嚷,我还要回头打他哩!”
“对啊,据你说那陈逢财也是个身材壮硕的汉子,一两下砸他不死,他不可能不反抗,除非当时行凶的不止一个人。而且这一路上,你们搜查了几日也没发现血迹,是为何?”
臧志和抓着脑袋一笑,“我要是知道,也不必让大人病中出门了。”
刚好有辆马车从身后驶来,那嘎吱嘎吱的声音碾过时修的脑子,他往路旁让开,望着那车渐行渐远,慢慢笑了,“凶手当日是在马车上行的凶,你想,能用玉器做陈设的人,想必也不是什么贫寒之人,既如此,出门也许是乘车。加上赶车的人,就有了帮手,在车上砸死人,血迹也不会留在路上,也没人瞧得见。马车行到那稻田边,二人趁路上暂且没人,便将尸体抬去田里,所以只有到田里那一截才留下了血迹。”
“说得是!”臧志和当即点头,可随后又糊涂,“可那陈逢财身强体壮,也不像会给人轻易就撸上马车的,难道凶手他认得?”
此刻正走到那稻田边,时修顿住脚,朝去往长清河那条林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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