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大贾抓了起来,并且拿出了秦律。
\n
「秦律·民生法·第三十八条:哄抬物价、趁民之危者,以哄抬价格之物品的类型,判处不同的刑法。」
\n
「哄抬基本民生用品者,价格提高十分之一者,判处五年牢狱监禁;提高二分之一者,判处死刑,后人两代内不可参与文吏选拔、不可参与文选赛、不可入各地大学。」
\n
「哄抬其余用品者,价格提高十分之一者,罚处银币五十、提高二分之一者,罚处金币五十。」
\n
这一条秦律是今年夏天的时候颁布的,那个时候的李斯、陈珂就想到了冬天的时候,即便有煤炭的出现,照样会有商贾想要提高柴火的价格。
\n
以此来换取能够购买煤炭的更多钱财。
\n
当然,他们的目的并不只是如此,他们只是单纯的想要从民众的身上谋利而已。
\n
商贾、资本在降临世间的时候,从头到脚都带着肮脏的血腥。
\n
所以对于哄抬物价的商贾,尤其是哄抬基本民生用品的商贾,陈珂与李斯制定条例的时候就非常残酷。
\n
十分之一就判处五年监禁,提高一半就直接杀头,且后代有一定的限制了。
\n
巧合的是,柴火的价格市场价格是十个铜币一斤,这些商贾为了赚钱,直接将价格提高到二十五枚铜币一斤,甚至比煤炭出现之前还要更贵.....
\n
他们不担心没有人买他们的柴火,因为其余不涨价的人手里的柴火有限,那些黔首为了活下去,肯定是要买的。
\n
这个哄抬的价格已经超过了二分之一,甚至两倍多、快要三倍了。
\n
没什么好说的,直接被当地的郡守给判处了死刑,然后移交朝廷廷尉府批准审核,审核完毕后就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7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