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庄闲暗自点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罢了。”
两人闲谈半晌,烤兔也吃得差不多,庄闲问道:“你拉的那几人都还靠得住吗?”
谢凌云脸颊泛着红光,露出微笑:“三个胆小的,之前跟我们作对,只是被逼无奈。家境贫苦,惹不起姓阮的,我也没问上地藏岭的原因,看他们比其他人好些,好调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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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还有个叫张虎臣的,不知道庄哥还记得吗?”
“有点印象...”
庄闲缓缓点头,多了几分兴趣。
“他原先是天牧那边的郡兵,犯了事,刺配到了卫山城。”
庄闲皱眉,想起了确有一个头发刻意搭到额头上的中年壮汉,此时再想也明白了许多。
“配军吗?犯的什么事?”
“休沐回乡,碰上差头辱妻,奋起杀人。”
“杀得好!”
谢凌云将最后一杯酒喝下:“就知道你会这样说,哈哈哈!”
嘣!
身子仰后,倒地上睡着了。
庄闲把酒坛倒立,空出最后几滴佳酿,感慨世道险阻,便也倒在了地上,席地而睡......
日上三竿,庄闲、谢凌云二人依旧是最先抵达演武场的。
等到其余人来操练,两人都已经大汗淋漓。
剩下四人,一脸尴尬,被谢凌云训斥了一番后,便开始相互熟络。
正如谢凌云所说,三人资质平平,胆子虽小,勉强能用而已。
相比之下张虎臣就要老练许多,或许以前就是军户的原因,对于庄闲的指示都能很好完成。
随后便将队伍分作两组,苗红枫、伍市千、陈去时一组,适应步战刀法之间的配合。
张虎臣则跟着庄闲与谢凌云,三人一组尽快磨合,能达到绝对默契最好,若不能,那也要做到节奏相当。
当然步战刀法是合战刀法,优势以三人为一组,六人最佳。
按照庄闲的计划,三日内,六人三三制,分能牵制,合要能据敌。
保证遇到鞑子,三人能够有一战之力。能牵制也要能活下来,三换一讲的是战力,不是真的用三条命去换一个。
庄闲左肩的刀伤看似惨烈,却没有伤到骨骼。在呼吸法运转之下,已经结痂,三日足够恢复如初。
倒是右手的断骨愈合,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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