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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喜欢我老同?”
“废话,那是我媳妇!”
呵呵。
我直言不讳道,“他可嫌弃你了。”
“我知道。”冷小台猛点头,丝毫没有受伤。
好吧,我也就是说说。
我同桌那个人,不会在他不感兴趣的人或事上浪费时间的。我在图书馆撞见过他帮冷小台补英语,嫌弃也是表面嫌弃。
因为冷小台总是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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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教室发呆,他在一旁抠手机。感觉是在和别人聊扣扣。
我说过,我这个人在一些细微的地方特别敏感。比如现在,我觉得和他聊天的人可能是我同桌。
要问我为什么?因为打字的频率。
我同桌那个老鳖宅了,打字很快的。通常手机扣扣一行十二个字,他打三行字需要九秒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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