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民众对于他们的认识已然积重难返。所以,我认为,我们现在可以先答应他们一部分条件。但对于民权法的颁布附,我认为为时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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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会议厅,迪恩总统召集了美国上下两院议员进行了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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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内容,那就是颁布一项总统“迪恩”一直想颁布都却一直没有机会颁布的民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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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民权法》是建立在《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基础之上,又更进一步,吸收了这一次游行示威所提出的理念。迪恩认为,这一部民权法如果得到实施,那么黑人便能真正的得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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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美国并不是“迪恩”的美国,虽然他是总统,但他这个总统仍需得遵守美国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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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部《民权法》虽然是一部消除种族歧视,是一部给黑人真正自由的法典。但是,迪恩认可,那一些占绝大多数的白人议员却并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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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法如果真正的得以实施,黑人是自由了,那么对于白人来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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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给予了黑人更多的权力与机会,很自然的将会大为消弱白人在整个美国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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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美国资源就这么多,占为主导的美国白人,他们可不会将资源分给这一些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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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几乎是迪恩稍微提到民权法,整个会议从开始到现在,一直都处于反对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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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迪恩总统。黑人只占我们全美十分之一左右的人口,但我们却要为这十分之一的人口特别颁布一项法律,我认为并不合适。而且,迪恩总统,想必您也知道。各项数据都表示,黑人的犯罪率比白人高7倍,在全美有将近一半的犯罪记录是由黑人创造的。所以,我们虽然也很同情黑人在社会上的各种不幸遭遇,但我们现在绝对不适合颁布这一项民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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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恩总统,我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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