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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我们依旧会给你时间考虑,相信你们国家已经开始动作了,又是一大堆谴责,又是施加外交压力,你们实在是太高估自己的力量了。当时在巴黎你们都不行,更何况这里是美国?”弗兰克道:“别说是现在,就算十几年之后,我们要扣押什么人,我们要抓什么人,你们也救不走,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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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王欢先生。”弗兰克道:“请你好好考虑一下我的意见,认罪吧,这是最舒服的法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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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刻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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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人纷涌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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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会长李长胜,领事馆的人,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带着一大群律师,进入了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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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办理保释,然后立刻和王欢见面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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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保释制度非常宽松,在法院进行审判之前,一般都准予保释,在审判之前不必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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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不允许保释的例子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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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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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竟然被拒绝保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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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给出了一大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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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李长胜作为担保人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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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哪怕是杀人犯,交完足够的保释金后,都是可以被保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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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王欢却被拒绝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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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条最重要的理由就是,王欢一旦被保释之后,可能会去对受害人进行进一步的伤害。而且还有巨大的逃逸可能性,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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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经过王方一方强烈抗议,第二次终于保释成功,却被监视居住,脚上带着电子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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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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