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曼道:“保罗的《发条女孩》是另一家出版巨头发行的,但奥森《安德的影子》也是你们集团出版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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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道:“负责《安德的影子》发行正好是我的死对头,也是我在集团内最大的竞争对手,所以我当然想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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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曼道:“哪怕王欢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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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道:“能够给我带来利益的都是天使,你会在乎天使是哪一个国家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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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曼道:“当然不会,王欢的作品想要战胜这两个人,实在是太难太难了,他在文坛上的基础太差了,尽管歌剧比赛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名声,《歌剧2》拥有非凡的传唱度,但是你也知道,喜欢看电视和喜欢看书的,其实是两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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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道:“是啊,这太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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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曼道:“甚至在美国读者心中,王欢是一个充满负面的名字,因为很多看书的人,尤其看科幻书籍的人,都非常排斥流行娱乐。尽管王欢是在歌剧这个高雅艺术上战胜了帕瓦罗尼,但真正让他声名大噪的,还是在庸俗的流行娱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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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也完全认同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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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当天晚上王欢和帕瓦罗尼的歌剧比赛,真正观看的人很少,也没有主流电视台进行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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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让王欢大红大紫的是王欢声音震碎玻璃杯和水晶灯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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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许多明星传唱《歌剧2》而引起的潮流,归根结底还是庸俗的流行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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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喜欢科幻文学的读者,很多都有极客精神,最排斥的就是庸俗的流行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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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道:“王欢缺乏的文坛的名声,所以我要在一个月时间内,疯狂炒作他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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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曼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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