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试卷上的考题一,第二个解决实例『一条鞭法』中言道,若是根据现有收税制度实行的话,到了明朝中期赋役和税务制度会出现很大弊端,譬如税目繁杂,田赋、丁税、徭役、杂税分立,地方官吏藉机加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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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或者徵收混乱,实物税,譬如米麦绢布与力役,如修河、运粮等並存,百姓负担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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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赋役不均之事发生,也就是豪强地主勾结官府逃税,贫民被迫承担更多杂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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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条鞭法的解决方案,需要『將田赋、丁税、徭役、杂税合併为[一条鞭],按土地面积和人丁数折算为银两徵收,譬如某县原需缴纳米一千石、布五百匹、服役两千人日,合併后统一折算为白银五千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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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取消实物税和力役,统一以白银结算,农民可出售粮食、手工品换取白银缴税,减少运输损耗和官吏盘剥,由官府直接徵收银两並解送国库,取代过去“民收民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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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齐泰心中颤动的是,黄册是洪武十四年也就是去年修订的,可出题者已经预见了明朝中后期因此制度出现的各种麻烦问题,並给出的极佳的优质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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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莫不是天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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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泰心中越发感到不可思议,看著一条鞭法的具体实施方案,已经清楚了其所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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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是可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生產,合併税目后,杂派减少一半以上,农民免於无偿力役,可专注耕种或经营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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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透明,减少官吏贪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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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土地徵税削弱地主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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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处太多太多了,一时之间齐泰甚至忘了答题,沉浸在一条鞭法的独特魅力中,半晌后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是来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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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隨即便苦恼了起来,这...这让他怎么答题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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