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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宁和乔君贤一同走进公安局做笔录。起初,大家都认真听着,直到公安同志听到她背诵文言文,不禁愣住,问道:“你为什么要背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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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自己是知青,下乡去了内蒙,和我去的地方差不多,经历相似容易产生共情。我也知道很多知青回城后成了待岗青年,生活艰难。但即便生活再困难,也不能抢劫啊!我怕自己一时心软放他走,就想岔开话题。那条路晚上怪阴森的,我心里也直发毛,就背《狼》。这篇文章讲的是屠夫在太阳下山后赶路,遇到狼,最后杀了狼的故事。我告诉自己,我杀猪杀羊,就是个屠夫,也杀过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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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屠夫?杀过狼?”公安同志再次抬头看向她,这么个高高瘦瘦的小姑娘竟是屠夫?转念一想,她一拳头就把那人的一颗下牙给打掉了,还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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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宁连连点头:“我在西北的时候,经常做屠宰工作,也遇到过来偷羊的狼群,都是饿极了的狼。我要是等村里人赶来,羊都能被咬死好几只了,那可是集体资产,不能有损失,只能自己冲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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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宁撸起袖管,小臂上有一条疤痕:“这就是被狼抓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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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君贤探过头来看,那是一条有手掌那么长的扭曲疤痕,别说是当时,就是现在看,他都替她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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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这事与案情无关,公安同志本可以阻止她说下去,但看着她的这道伤疤,听她讲述一人一狗从四条狼嘴里抢羊,最终等到其他人赶来,公安同志说道:“很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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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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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同志见她一脸骄傲的表情,忍不住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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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口供很简单,没一会儿就录完了。两人一起走出小房间,外面,两位爷爷在几个人的陪同下,坐在长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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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出来了。”乔启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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