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头:“这是当然的。”
村里有人会杀猪,很快这头野猪就被抬进了大队里头,放上长板凳准备烫皮拔毛放血,整头猪一共有三百一十四斤八两重,其实分下去各家也得不了多少,最好的那条肉是玲珑的,此外还给她搭了一条猪大腿跟一对猪耳朵,猪下水也给了她,她一人独占三十斤。
女知青们开心极了,她们都好久没吃肉啦!藏蓝色褂子的女知青还额外得到了玲珑给她的一只猪耳朵,把她高兴坏了。
做饭呢,了了会,她的厨艺水平就是一个人生活饿不死,玲珑则完全不会,她吃人类的食物没有饱足感,就是尝个味儿,学厨根本没有用武之地,唯一真神还得是清欢。
自打她给刘玉香看过病后,刘玉香就大肆宣传她的厉害,现在隔壁大队谁家生了病,不舍得花钱去医院,都会来前进大队找清欢给看了,所以现在她手头有不少草药跟香料,玲珑拎回来一堆边角料,正好可以做成卤味。
这香味简直不要太霸道,馋得老耿家其它几房口水哗哗掉,连旁边几家的邻居闻着味儿都受不了了,都是肉,怎么自家的就是没有别人家的香?
清欢自己配了卤料包,用纱布将适量的药材与香料装起来封口,不夸张地说,哪怕是不做卤味,就这个料包,拿来煮树皮都好吃。
玲珑更是直接蹲在屋檐下等开饭。
清欢请吴老太帮忙清洗下水,作为报酬,等会做好了肉会分给她一份,玲珑一边盯着咕嘟咕嘟冒热气的锅一边问:“还要多久才能好啊,可以吃了吗?我能先尝一尝吗?”
清欢拿她没有办法,夹了一小块猪蹄出来,放在两个小碟子里,给门口蹲着的玲珑一个,再给窗户上趴着的了了一个。
两人的动作出奇地同步,因为猪蹄被切成刚好入口的大小,连筷子都用不到,拿起来手一送嘴一张——即便了了很少食荤腥也不得不承认,卤猪蹄真是唇齿留香,由于还不到出锅的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6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