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铮双手攥紧,匆匆与她对视一眼,便低下了头。
“我说了,救你只是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沈佳期瘪了瘪嘴,他不会以为,她只是为了报恩吧!
“陆同志,我要真想报恩,就以身相许了……”
“咳咳……”陆铮猛地呛了一口汽水。
“别激动……我是不会抢人未婚夫的,你放心好了。”沈佳期迅速表明态度。
“我只是单纯地想跟你交个朋友。”
原书中,叶昭昭重生后,利用完了陆铮,就把人给踹了。
陆铮却对她情根深种,甘心充当舔狗,一直在偷偷替她做事。
叶昭昭能拉到国营厂的分厂投资,顺利开起厂房当上厂长,很大程度是靠的陆铮。
后来,叶昭昭得罪了敌特分子,陆铮替她挡了子弹。
这……舔狗炮灰实锤了!
按理说,沈佳期管好自己就得了,不必多管闲事。
可谁让陆铮一而再、再而三地救了她呢?
明知他的悲惨人生,却知情不报、知恩不报,她沈佳期还是个人吗?
陆铮大掌攥着手里的玻璃瓶,对着小女人妩媚却清澈的眼,喉咙咕噜一下:“再说吧!”
这是答应,还是没答应呢?
沈佳期正抓耳挠腮,脑海中便叮的一声。
“系统检测到,宿主好感值+100。”
她立刻竖起一根手指头:“一……一百!”
她给家里人送了鱼和野菜,全家人的好感值加起来才70呢。
陆铮这一上午,就对她贡献了150的好感值。
难道,攻略陆铮有好感加成?
她实在找不出别的理由,应该就是这样!
看来,以后的攻略重点,可以放在陆铮身上。
沈佳期目光审视地望着陆铮,跟个大冰山似的,满脸的生人勿扰,没想到还有两幅面孔呢。
“那我就当你答应了。”
沈佳期强行将他拉入了阵营,正打算约个时间,今晚继续去挖野姜,就见陆铮脸色一变,目光望向了不远处。
黑市,角落里。
姜时堰和叶昭昭神神秘秘的,掀开篮子的一角,偷偷亮出一个小物件,给一个穿皮衣的相看。
沈佳期的呼吸豁然收紧。
如果她没猜错,那玩意应该是个宋代的小瓷碗。
这个碗,是叶昭昭在河里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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