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已经被自己攥在了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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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够快的!”麦可感嘆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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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面稍微踏实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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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过去把机器再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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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又在之前的距离站住,牢牢地盯著机器往外面发球,试图用眼睛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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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咻!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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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还是一如既往,自己很轻鬆的抓住了球,只不过自己儘管聚精会神了,但还是没看清球是怎么飞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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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就是再度加快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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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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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试了半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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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抓球抓到掌心通红,麦可才终於结束了自己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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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著一地网球懒得收拾,自己拎著外套去跟店老板结了帐,从网球馆里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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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门口开始喊计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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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从口袋里掏出第二个甜甜圈来,大口大口的嚼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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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测试,自己的反应速度確实非常快,但极限值也没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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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球器的参数推算,自己差不多能反应过来大部分的刀砍斧剁了,这和自己的估计也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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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跟子弹速度比,那可就差很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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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有人朝著自己开枪,即便他不是开的黑枪,自己也不可能反应的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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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想稍微做出一点规避动作,把要害部分给挪出去,自己也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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