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念完便要腾空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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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赶紧拽住他的衣服。吃我的喝我的,怎么也得给我办点事儿再走吧,我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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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看我拽着他的衣服,有点醉意的嘿嘿一笑说道:“要不我送你回唐朝吧,那里可是繁荣富华,歌舞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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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到唐朝,我突然想起了那个伟大诗人李白。难不成他就是唐朝李白,我正要开口问道。他嘘的一声捂住我的嘴说道:“天机不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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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管他是不是李白,反正我不要去他那个朝代。想想唐朝以胖为美,我回去了那不是典型的丑八怪,到时候还得费劲儿学凤姐那样炒作自己,要不怎么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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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好像看透我的心思一样说道:“你这身匹夫之勇,去唐朝初年最合适了。到时候有的是建功封赏的机会,还怕不能早日返回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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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他这么说,心想这倒是个好主意。我立刻决定三日后投胎到唐朝,不过那里好像条件挺艰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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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拿出一瓶百年绍兴酒递给太白,他一看见酒那高兴的满面笑容。当然,这酒可不是白让他喝的。你没听过一句话叫做:“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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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过三巡,看他喝的晕晕乎乎的。我就赶紧说道:“白哥,你看能不能别在让我承受投胎的痛苦了。直接把我的灵魂带到古代怎么样,随便找个王孙贵族的附体多简单。”说真的,我是真担心古代的医疗水平不行,到时候我要因为难产没法出生那不还得去求一次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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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真的喝晕了,坐在那里不管我说什么他都说行。好吧,你不是说我有勇无谋吗?我让你看看我这二十七年人间之行的成绩。说着便拿出一张白纸,写上:“此次武曲星君奉旨下凡,无须历经投胎。选一短命王孙贵族,附体便可。证明人:太白金星。”随后拿来印泥签字摁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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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白纸黑字,到时候想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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