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会走了,同手同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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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头上又簪一朵鹅黄金围带,配一朵小小的嫩色重瓣芍药,与绛紫衣衫搭配,可谓纡金佩紫,贵气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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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衣配繁花,即使严肃如古鸿意,也被衬出几分风流古雅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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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甚至给他的霜寒十四州系上了一条绛色丝绸。走起路来,蜿蜒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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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鸿意随目光而回头,此番不是看通缉犯惊惧的目光了,两个少女边瞄他,边嘀嘀咕咕地笑,见他回头,两人“呀”一声,笑着携手飞速跑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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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身行头,同样招摇。只不过不像大盗了,像采花大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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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鸿意轻轻叹气,便找了个无人的巷子拐进去,使轻功飞跳到屋脊上,顺着屋脊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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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跳上屋脊,他长吁一口气,心中一阵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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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向来讨厌与人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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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盗衰兰送客手,最熟悉的不是汴京的繁华夜市,而是汴京的屋脊房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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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无人声鼎沸,他安心赶路,脚步飞快,翻飞如花,只有一轮明月和阵阵夜风伴他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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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不胜寒,冷冽夜风却吹得他头脑越发清醒。\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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