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却还是忍不住去想。
她总是喜欢在细枝末节处寻找和上辈子的不同,好像这样就能向那个笨蛋证明,看吧,你改变命运的机会这么多,每一次都被你错过了,太蠢了。
酷凶酷凶的青年一扬眉,坏笑着说:“你不记得我了,又不代表我不记得你,小傻子。”
踩着夕阳回家的路上,晚霞映漫天,懒懒搭在绵软的云之间,勾勒出绝美的色彩。
在那声‘小傻子’中,沈方初打通了人任督二脉,脑子被一个小胖子的身影狠狠霸占,尘封多年的记忆碎片倏然出现,仅仅只有那一个画面。
沈方初恍然大悟,难怪在国营饭店时她会心跳加速,神踏马的见色起意,这货小时候害她摔断门牙,喝了三周的稀饭。
在换牙前,她没少被大院孩子喊‘缺巴齿’,直到换牙开始,这场悲剧才停止。
她忘得一干二净,奈何身体记得牢固,一见到他就自动戒备,吭哧吭哧乱撞。
“沈方初!沈方初!”
又小声又急切的声音轻飘飘递到耳边,沈方初顺着声源望去,哦,傻缺沈方明,畏畏缩缩躲在家属院外的墙角下,疯狂朝她招手。
“三过家门而不入?”
沈方初走近,打量起他的狼狈,“你昨晚在垃圾桶里睡得?”
沈方明双手插兜,即便脏成狗,依旧要保持并不存在的帅气。
“你别惹我生气,我现在心情很不好,给我拿点钱。”
沈方初下意识去捂兜,刚抬起又卸力,“没钱。”
“你不仗义,哥现在落难了,你帮帮忙又不会死,你那么多零花钱分我点。”沈方明暴躁。
沈方初似笑非笑看着他,“你以为我像你一样每个月都有零花钱?”
“废话,妈和别人聊天的时候我听到了,你一个月有二十块零花钱,比我还多十块,你平时又没什么地方用钱,先给我拿一百,我改明还给你。”
是孙雯的作风,她装模作样,小气又吝啬,越是不好的地方越是要外人面前发现。
沈方初啼笑皆非,继续问:“你要钱干嘛?”
说起目的,沈方明眉飞色舞,如实道:“我朋友打听到,隔壁市有人倒卖收音机,我准备去买一台,家里那台爸天天霸占,我想拎出去炫耀一圈都不行,真霸道。”
他吸了吸鼻子,对此早有意见。
正好借这个机会去搞一台回来,不仅能躲过一劫,还能拥有专属收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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