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的门被推开半尺,浓重的血腥味像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了陈鑫的心脏。他用手电筒往里照,光束所及之处,一片狼藉。
地上铺着一层暗红色的血渍,已经半凝固,踩上去黏糊糊的。靠近门口的位置,有一摊血泊,旁边散落着几片带毛囊的头发和半个咬碎的眼镜片——那是王天凯常戴的黑框眼镜。办公桌上的文件散落一地,饮水机被撞翻了,水桶滚到墙角,水和血混在一起,在地上蔓延出丑陋的痕迹。
最刺眼的是墙上的抓痕,深深刻进石灰层,像是某种野兽用爪子疯狂挠过,旁边还溅着几滴喷溅状的血点,触目惊心。
“地牛……”时敬发的声音哽咽了,手里的弩箭“哐当”一声掉在地上。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总是沉默寡言、默默扛事的兄弟,那个昨天还在电话里说“等我消息”的兄弟,难道真的……
杨振平别过头,肩膀剧烈地颤抖着,消防斧的斧刃在手电光下闪着冷光,映出他通红的眼眶。他想起王天凯每次来陈鑫家,总会带点自己做的腌菜,说“给杨大厨添个味”,那个温和的男人,怎么就变成了墙上的血迹和地上的碎眼镜?
陈鑫站在门口,手电筒的光束在屋里扫来扫去,最后定格在办公桌底下——那里空荡荡的,没有王天凯的身影。他的手指死死攥着电筒,指节发白,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一点声音。
刚才那只从纸箱后窜出的丧尸,恐怕就是啃食……他不敢再想下去。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他强忍着没吐出来,鼻腔里全是血腥味,呛得人眼睛发酸。
这就是他们拼了命冲进来要找的结果?
时敬发蹲在地上,双手插进头发里,发出压抑的呜咽。杨振平靠在门框上,消防斧滑落在地,他用袖子抹了把脸,却怎么也擦不掉不断涌出的泪水。
陈鑫的心脏像是被巨石碾过,钝痛蔓延到四肢百骸。他和王天凯是大学同学,一起逃过课,一起打过工,一起扛过生活的苦。这小子看着沉默,却最讲义气,上次陈鑫创业失败,是他默默塞过来三万块钱,说“不急着还”。
怎么就这么没了?
他下意识地摸出手机,屏幕上还残留着刚才和王天凯通话的记录。鬼使神差地,他按下了重拨键。
他甚至没指望能打通,只是想再听听那个沙哑的声音,哪怕只是忙音。
“嘟……嘟……”
电话竟然通了!
陈鑫的心脏猛地一跳,几乎以为是幻觉。时敬发和杨振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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