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瞪大了眼睛,死死盯著那个被自己斩落头颅的怪物,眼角闪过了一丝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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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半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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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健硕的身躯,上半身的体积几乎是人类的一倍半;下半身则完全是骏马的模样,而且著实强壮的不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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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著混杂了粗麻的兽皮衣服——如果那东西真的能被称之为“衣服”的话——下面,是遍布鬃毛的身躯,肤色则是通体赤红,犹如燃烧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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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对方的头颅;那从空中跌落,眼瞳晦暗,面颊颤慄的头颅…额头宽大,下巴突长,鼻樑高挺,双眼浑圆,满口獠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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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半人马…这就是纵横大绿海,让波伊人与帝国数百年为之警惕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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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芒扫过,没有发出半点惨叫声的半人马倒在了他的面前,和人类没有两样的血浆从脖颈断裂的横截面喷涌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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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秒,他的身体和脑袋就,在马蹄下变成了血肉模糊的一滩烂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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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腥刺鼻的血水,洒了洛伦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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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他们是怪物,是凶兽,是和人类完全不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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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们也会感到痛苦,也会惨叫,也会流血,会被杀死,和人类也没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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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起右手的“曙光”,纵马驰骋的洛伦速度不减,继续向前方的滚滚浓烟冲了过去;剎那间,黑髮巫师的身影已经突入到了敌人的最前沿,变成了整个“衝锋”队列的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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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队列最前沿的骑兵们就像是张开的“双翼”般,沿著他的左右列成整齐的一排,朝向准备包夹他们的半人马发起了衝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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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是衝锋…不是什么“反包夹”,更不是什么“反突袭”,对於骄傲的拜恩骑士们而言,將敌人让进两百步內是一种“战场上的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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