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何云山也同意这么做,李芸心里即使有意见也只能放在心里了。他们三人组达成一致意见,其余人都不需要发表意见,只是跟着做就够了。何云山拿出自己的五四式手枪,然后把自己的军用刺刀也在左手上紧紧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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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何云山的谨慎,师姐就洒脱的多。既然是要试一下常梦雪到底有几斤几两,当然没必要发挥出全部的实力。所以师姐没有用自己运动步枪,而是抓着一把匕首,把枪扔给了王倩。李芸原本是端着步枪的,看到师姐这副样子干脆把自己的步枪也扔给了刚刚开完发电机回来的张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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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何云山觉得这样做有些不妥,毕竟现在张光辉和王倩有些暧.昧。万一这两人有异心,只要两人同时在后面开枪,前面的人八成是要挂掉的。不过照着目前的情形来看,似乎还不至于发生这种事情。毕竟现在三人组的存在,不仅对于整个团队,而且对于张光辉和王倩来说也是完全有利的。如果没有三人组,他们两个人说不定现在还被困在那栋楼里呢。而且末世当中危险那么多,即使他们有了枪也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所以相对而言,还是跟着三人组混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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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云山也就是随便一想,根本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他的心思都在常梦雪那里,对于如何对付这个女人,其实他心里现在还没谱呢。他只是知道,想要杀死这样一个怪物,其实是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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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何云山走在前面,不过就这么几步路也用不着带路。所以李芸走到他前面,然后停下脚步附耳在门上听了一会。然后她跟师姐说道:“里面有声音,吃东西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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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姐朝着李芸使了一个眼色,然后李芸一脚把门踹开。因为现在灯已经开了,所以可以很容易看到里面的情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鲜红,很明显那是血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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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心,总之常梦雪咬断了曾华的颈动脉,所以让他的血直冲屋顶将这个墙面都给染红了。而且血还喷到吸顶灯上,这有了有电以后。灯光从已经被血染红的灯罩上射出来,更是让整个屋子都一片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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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从曾华被咬到现在,才过了那么几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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