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厌恶其名而不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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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板桥酷爱吃狗肉,酷爱郊游,人所周知。这日,他又携带小童,往城东方向的山野逛去,进入没人迹的地方后,突然见乱坟丛葬间隐现屋角,微露炊烟,花柳参差,流水潺潺。踏进屋内,见一老翁正在抚琴,小童伺候于一侧;门上有“富儿绝迹”,“怪叟行窝”门额,联书则大和先生心气。“月白风清,此处更容谁卜宅院,磷阴烟聚,平生喜与鬼为邻。”“逃出刘伶禅外住,喜向苏髯腹内居”;不远处的鼎罐当中,正“噗噗噗“地向外冒着热气,诱人馋涎的狗肉香气弥漫了整个茅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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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的一切,皆太符合郑板桥的心意了,一交谈,感觉更是百年难遇的知音!于是移步不得,遂尊崇主人之意,留下饮酒,痛快吃狗肉,兴致一来,大有“士为知己者死”都不惜为之的义气,更何况区区书画哉?但是,一个名声极臭的商人,以世外高人般的“怪叟”称之,谈吐之间居然能令板桥此等高人大大欣赏,并且欣然命笔,放在今天,苏小泉也可堪称“综合型人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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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文武在一个周六的下午来到他的钓位,却发现一排排崭新的行军帐篷,把包括他的钓位在内的这一段江岸沿线全部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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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算问过个究竟,起身踏进帐篷,马上,那刺眼的红色,白色晃得他睁不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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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红男绿女正悠闲地或坐或躺,在行军床或行军椅上,转动着身体,喝着饮料,嗑着瓜子,抽着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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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他这么一个大活人,他们好像压根儿没有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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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正在那里没好气,猛见那个小个子也气冲冲的走了进来,看到他那样子,国文武脸上装着没什么,可心里在那一瞬间,差一点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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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弯弯进来,也不看他,径直就朝着那几个年轻人一字一顿的发问,声音很小,但明显感觉得出他是在尽量压抑着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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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高个男孩仰着头,看都不看着他,将手里的烟头弹出去很远,针对刘弯弯,“你们凭什么占了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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