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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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始末是这样的,县里的工业产品供销公司,其公司经理是由县里的工业局的副局长兼任,若干年前,他们以安全,治安等理由经向县公安局申请,获得批准后,该经理取得了持枪许可证,并得到了配发了一支544手枪。后来,该经理因与某私人金矿矿主私交甚密,感情笃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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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酒后,经理大人十分义气,慷慨,将手枪解下来,豪爽地搁在金矿矿主面前,开言道,“兄弟,你不是一直渴望有一把枪吗?今天,哥哥送你了。收起,不要跟我客气!谁叫我是你亲哥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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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主确实很感动,愣了一愣,把枪揣进裤兜,那眼泪就下来了:“哥,您就是我的亲哥!这一辈子,我就认定您了!不管天塌地陷,山崩地裂,我们的情不变!古有桃园三结义,今有我弟兄二人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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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后,两个醉醺醺的人,频频拥抱,握手,说不完的动情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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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国家开始清理各类枪支,这支枪便属于追查范围,属于追查对象。当追到经理那里时,经理便如实交代了枪支的去向;但是,追查到金矿矿主那里,他居然一头雾水,声称由于事隔多年,已经回忆不起酒醉之后将手枪交给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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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问题就严重了,县的追枪小组正拟进行严查,并要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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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桩伤害纠纷,是一个外来的金矿企业,其矿主因矿界与相邻的煤矿发生纠纷而形成宿怨,某日金矿矿主单人匹马出现在县城某商店时,被一伙青年围住找茬,于是双方发生冲突,矿主见对方人多势众,情急之下,抓起店面门口的一条短凳自卫,双方各有轻伤。矿主知道此事乃是先前发生冲突的人,暗中预谋和操纵的。但派出所在处理此事时,却各打五十大板,做出各负其责的结论,致使他一人赔偿了对方多人若干人民币,对方不满意,却以赔偿不到位为由头,多次纠集人众前来阻工闹事。为了息事宁人,明知吃了哑巴亏,也只好硬着头皮答应增加补偿。对方一开口,就是四十万!可知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山水之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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