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李芗泉知伍思成错会了意思,笑笑道:“伍大人,我们需要为督察司订立具体的工作细则,他们只是监督对应组织的任务完成、帐目、用人等,督促其不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监督军民在匡复大宋的轨道上正确运行,譬如县督察向府督察报告,府督察向路督察报告,并且公布于世,让所有人等皆明白其意义所在。”
伍思成是明白人,李芗泉一说,他大体上也明白这督察司的职责所在,两人再一番交谈,双方便达成了一致,在长宁州内,成立州督察司,暂由伍思成兼督察司长,勿论军政,诸般事务皆可进行过问。
至于雷横,因工作失察,自然免不了责罚。对于制硝之事,他再也不敢小视,每一项工作皆仔细过问,哪怕稍有疑虑,他也不敢马虎,宁可返工重来,也不敢再惹麻烦。
经过近二十天准备,雷横的都作院终于提炼出较为纯净的硝石出来,但数量不多,仅得十余斤,当然,对于试验而言,已经够了,而且库存的火药尚有数百斤,加水重新提炼也能得到一、二百斤。
在李芗泉手把手的指导之下,以雷横为首的“火药制作团队”,继续马不停蹄的赶工程,走过无数弯路后,总算摸索出正确的方法,终于制成了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批颗粒状黑火药。
望着这黑色的爆炸物,李芗泉贪婪的吸了吸,硫磺的味道立即塞满整个肺腔,他相信在自己的主导之下,只要具备了一定的基础,火药的作用将会比后世的历史提前大规模引用。
李芗泉笑了笑,一旦热兵器取代冷兵器进入到战场,那天下无敌的鞑子,估计慢慢的就会变得能歌善舞了。当然,这期间要经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而且能不能坚持到最后,还不是自己能决定得了的。
无论如何,既然做出了决定,就要拚上一拚,他断然喝道:“埋自犯炮!”
所谓“自犯炮”,其实李芗泉想要叫其为“地雷”,但当李芗泉将地雷的作用介绍之后,雷横便道:“依大人所言,此物埋入地下不假,然则需鞑子践踏方能爆炸,乃自犯也,故为“自犯炮”。”
严格意义上来讲,这还不是真正的“自犯”,因为此炮的爆炸需要引信来引燃火药。说到引信,也是颇为费神费工夫。李芗泉与雷横试验多次,决定采用麻绳或捻紧的布条,然后放在浓硝石溶液中浸泡后晾干,就能缓慢燃烧,但速度太慢,半个时辰也不过燃烧了不到半寸。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后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