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让锦知来回奔波,必定得在学堂附近给他租间房子。
锦知这么小,刘嬷嬷也得去跟他住一起照顾他,这样一来,家里只靠她来维持三个人的生活,然而至少从现在来看,是不可能的。不是族长那样的人家,普通农家很难供的起一个读书人。
锦卿随手翻了几下母亲留下来的书,大部分都是些诗词歌赋的书籍,虽然长时间压箱底有些老旧发黄,但字迹都还清晰可辨,繁体字也难不倒锦卿,锦卿就打算卖药的空隙教锦知识字,上学堂的事只能拖后再说了。
田间地头,小树林里,任何地方都能成为锦卿教锦知学字的地方,锦卿惊喜的发现,锦知相当的聪明,一天能学十来个字。没生意的时候,锦卿就翻书,尽量找一些笔画简单的字教锦知,而有生意的时候,锦知便自觉的蹲在一旁,用树枝在地上反复的练习刚学过的字。
锦卿翻了良久,终于在被她翻的破破烂烂的书里翻到了锦知名字的繁体字,两个人蹲在村边的小河旁,在河滩松软的泥土上,锦卿先写下了“锦知”两个字,又握着锦知的手,手把手的又把字重新写了一遍,指着字念道:“锦知。”
锦知挥着树枝笑道:“原来是我的名字啊!”锦卿笑笑,刚要说些什么,就听到有人惊奇的叫道:“这丫头居然认字?”
锦卿抬头一看,一旁站着的一袭白色圆领罩袍,长发束顶的好看公子,正是前两日帮她要回阿七的诊费的公子,而开口说话的那个,是个身穿绿绸衫的男孩,长的颇为精致漂亮。
锦卿连忙拉着锦知站起来给那公子行了礼,连声感谢他那日相助,一旁的小公子跺脚,叫道:“还有我呢?是我帮你把钱要回来的!”
锦卿这才注意到那小公子,眼珠微带着熟悉的蓝色,可脸上却光光滑滑的,跟那日满脸痘子的小男孩大相庭径,以至于锦卿一开始压根没认出来是他。
名叫阿成的少年见锦卿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立刻猜到了这丫头分明是把自己给忘掉了,气的别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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