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里,他为手下的那些弟兄们都准备了一份不菲的退休金。只是这些家伙们喜欢住在一起胜过那些钱,所以至今他们还都是住在赵志的那个大牧场里,喝酒、打猎、骑马、聚餐,这就是他们全部的生活,我瞧着倒是过的不错,所以我在买下牧场的第二年,就拆除了我们两家牧场之间的界碑,这样,我随时骑着马就可以加入到他们的聚餐中去。
回到国内之后,我就从军队里退役了,接受了赵志的邀请,担任了他们财团的执行官。有了琳达家族的帮助,我们的财团在美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投资,收益看起来还是很不错的,至少从赵志抽的雪茄就能看的出来,当然我也是股东之一,这么好的机会,我怎么能错过。
在财团的支持下,有很多的国会议员成为了我们忠实的朋友,这些人组成了一张权力的大网,他们会照顾我们在国内的投资,维护我们的利益。至于罗杰,赵志一直不同意他进入国会,说那样就会成为一个讨厌的政客,而且罗杰的性格并不适合做那份工作,所以,罗杰直到退休,都还只是个市议员,但却是个权力在握的市议员,甚至连他们的市长都要看他的脸色行事。
总的来说,赵志在我的心里还算是个不错的家伙,虽然这个家伙为了能和袁青青和琳达结婚,跑去弄了个阿拉伯的身份却一天也没有进过清真寺。据我所知,直到今天,他也没有进过一次教堂,显然他不是个被上帝祝福的家伙,可我还是为他们的结合感到高兴。最让我感到惊讶的是,琳达的家族居然没有反对赵志一下娶了两个女人,也不知道赵志是给琳达的父亲施了什么魔法,要知道能同时娶两个女人是多少男人的渴望。
时间过的可真快,转眼之间,我们相识已经快50年,可是1943年在山谷里里那个雾天发生的事情,我这一生都不会忘记。在大家都失去了生的希望之时,是赵志带着他的弟兄们来搭救出了我们,为了让我们能顺利的逃脱,他毅然选择了留下来为我们掩护,哪怕他自己会因此失去生命。正是在那一天,我认识了赵志,从那一天起我们成为了相扶近50年的朋友。
我的两个女儿嫁给了赵志的两个儿子,而赵志的二女儿却被华莱士这个混蛋的儿子给娶走了,只可惜我的小儿子还太小,要不然那里轮到华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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