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俗语: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他会过多地考虑对方的强大,吸收成为自我的一部分.
结果就是:对方几乎是宿命般的不可战胜;自己的抵抗力太过渺小;几乎注定会失败;对抗别人已经没有意义.
所以,一个人如果要想有力量对抗强者,最好就是要完全让自己静下来,恢复到最初和母亲相识的那一刻,不受任何的外界暗示,不管是怜悯、赞美还是恐吓的暗示.
在此有一个题外之话:人在面对外界的死亡危胁时,有三种结果:一是发挥本能正常反抗;二是本能意外受阻导致心理疾病;三是最严重的——发疯.
本能严重受阻,导致潜意识的爱与勇气的本能完全压抑;完全妥协并吸收了对方那一瞬间的死亡破坏行为,骤然涌入意识之中.
于是可以这样理解:那些疯人的怪诞症状皆是抵抗死亡危胁的一种变形意愿.
就像一个人面对一支枪,如果他过早过多地意识到危险,忘记了本能的抵抗,思维就会严重错乱.这种错乱就是减轻过度恐惧的一种途径.
因为他在无形中已经完全向对方妥协,把对方那一瞬间的死亡破坏行为吸收为自我的一部分,自我破坏.
换句话说:仿佛只有把人格完全交给对方,自我与对方的严重破坏攻击行为合体,他才看不见令他无比恐惧的对方,对方才不会危胁他.但实际已变成了自我破坏.
也因这种自我破坏,来代替对方的危胁.
所以,疯人一般会不认得人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疯人的疯有其存在合理性.
因为他过早地规避危险的心理,避免了一些死亡的可能性.(quot;被害妄想症quot;也类似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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