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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前几例的经验,自我伤害一定能够满足自己的一种愿望。
究竟是何愿望呢?
强迫,就是对一件事既爱又恨,由此造成强烈地纠结和胶着。
就此例而言,应是喜欢这种伤害的行为,但是又是激烈抗拒的。
先从他对伤害的爱说起。
一般人如果听到此语,也许会嗤之以鼻。
怎么可能有人会喜欢伤害自己呢?如果有,也一定是哪根神经出了毛病才会如此怪异。
但是,先不要急于驳斥。
对伤害的爱并不是如此一目了然,直截了当。
而应是正常愿望的迂回实现。
如果说,z女是一个阳光、乐观的女孩。
那么对于内向自卑的说,他必然没有机会接近z。对z的爱意表露更是无从谈起。
只有当z女受到爱情的伤害,然后自残的时候,有可能“临危受命”,来安慰z;然后渐渐让z感觉到自己对她的爱意,以获得z的好感。
由此可见,z的自残行为,对说,简直如获至宝。怎能不爱?
当然,他的意识会竭力压制这种不良的潜意识冲动。
人们对喜爱的事物总是容易接受的。
就渐渐接受了自残行为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但是,这种接受并非完全的接受,自残毕竟只是帮助现对z爱的一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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