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对猪血的印象就是没滋没味,不过因为猪血离她最近,她还是夹着一块猪血到自己碗里,猪血颤巍巍又带着韧劲,有点烫嘴,吃进舌头要张开嘴巴哈气吹一吹,牙齿一碰,咬开最外头那层稍微紧绷的猪血皮,猪血轻易地就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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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里边的小孔渗透汤汁,内里浓郁的香气跟外边的咸香滋味混在一起,虽然是猪血,但是一点腥气也没有,这也太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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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韭菜跟猪血一起炒真是天才想法,让猪血口感不再单调,但又不会被夺去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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韭菜猪血底下的汤汁不少,泛着一层诱人的油光,林老板还放了一只公勺在旁边,裴晴娜便舀了一点汤汁到自己的碗里边,米饭也变得咸香可口,鲜美无比,特别特别下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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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蒸蛋好嫩啊,我都有点不舍得下手了。”裴晴娜的话也逐渐多起来,她拿起旁边的勺子,小心翼翼挖下来一块淡黄色的鸡蛋羹,“好嫩好滑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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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阅棠笑着把叉烧肉往她那边推了推:“你试试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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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板。”裴晴娜其实很想吃叉烧的,不过离她有点远,她不太好意思夹,现在终于吃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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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能吃上脆皮乳鸽,但是叉烧肉也特别香,唯一遗憾的就是小饭馆已经结束营业,不能给妈妈买一份回去。\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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