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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膝盖上那些磕碰留下的青紫印记,目前看着可比脚踝上的烫伤要严重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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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熠早就注意到了她膝盖上的痕迹,不知道的还以为她经历了一场浓烈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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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惜雪见靳熠正看着自己膝盖,便顺势说:“你现在看到了吧,西蒙斯他们对我真的很粗鲁!害我的膝盖伤成了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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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倒也没怎么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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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个人的体质就有点怪,稍微磕着碰着,身上就容易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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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蒙斯是我的堂哥。”靳熠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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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惜雪表示自己知道:“反正他不是什么好人,你离他远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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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熠对她的话不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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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回忆在靳熠的脑海里一闪而过,那时候他大概七八岁,正是上学的年级。可同学们见了他如洪水猛兽般避之不及,他的“臭名昭著”早就已经在这片区域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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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高年级的男生不由分说拿石头砸他的脑袋,他额头被砸出一道口子,流出好多鲜血。旁边的人围了过来,指着他捧腹大笑,说这一切都是他活该,他就不应该来学校读书。\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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