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参等等,应有尽有,这些玩意,他根本不缺,来孝敬老人是最好的。
特别是那看着泛着黄色的六十多度泡酒,朱方国闻了闻就爱上了,激动的差点把茶碗里刚倒上的二锅头给倒掉。
坐在沙发上,周良打量着朴素的生活环境,心里一阵凌乱,这是他第一次进屋,以前也来过一次,但朱妃在家,死活不开门。
朱方国自得知秦风不是朱妃的男朋友后,就盘算着周良这小子,虽然没有秦风那么顺眼、踏实,但也算个靠谱的孩子,很有钱,出手也大方,最重要的,他是公子哥中少有的能真心对朱妃好的人。
是不是真心,一眼就能看出来,朱方国虽然窝囊了一辈子,但识人断相的本事还是有的,如果朱妃能跟周良在一起,她也一定会幸福的。
所以,之前朱方国都是碍于朱妃的拒绝而拒绝周良,对他的献媚从不接受,但今天,他一番虚寒后,竟主动去厨房拿了碗筷,“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啊。你说你,是不是嗅着我的红烧肉来的?伯伯别的不敢说,但做这个,绝对是一绝!今天咱爷俩喝一杯,聊一聊。”
周良一听这话,心里很暖,乐坏了,着急起身把朱方国茶杯里的二锅头倒掉,给他满上了一杯熊胆泡酒,“伯伯,尝尝这个,配上你的红烧肉,那才叫一绝!”
“是吗?哈哈。”
朱方国也笑了,与周良相碰杯,“来,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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