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文穿戴整齐,既然对方至今没有追来,官道应该也是安全的。这边虽然有三天的路程,但通常村民夜里是不会赶路的,一般在官道路边有木屋歇息。所谓三日,也只是三个白天而已。凯文通过下滑山坡节省大量时间,如无意外,明天清晨就可以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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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一声鸡叫响彻了整个山姆士山村,劳卢和琳达已经整装待发。毫无疑问,他们两个就是刺客公会的信天翁和小勺子。信天翁得知这边牧师暂时离开,所以插孔化名劳卢假扮牧师进来,而小勺子则化名琳达,随便作为旅人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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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都是凯文书迷,处于对作者的好奇和尊重,也不想一刀捅死完结。也所以两人分别找机会和他聊了两句,但任务还是必须完成。刺客公会不是没有发布过离谱而荒谬的任务,但几乎没有人会去抱怨,这就是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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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该干活的时候了,”劳卢蹲下,手指在地上画下一个六星芒阵,光芒泛起,七彩纷呈。大陆常用的契约召唤术之一,劳卢在刺客公会属四星刺客,论贡献排行15。6阶战士同时5级魔法师,懂得不少光系法术,土系法术和召唤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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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高端刺客都多才多艺,很难用一种标准评价他们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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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光芒散去,法阵中间居然出现了一只白胖猪,看上去肥肥硕硕,足有20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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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勺子诧异,“你的猎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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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究,猪的鼻子其实比狗的鼻子更加灵敏。为此我特地训练了一头猪,不过今天是首次实战。反正对方不过是一个吟游诗人,就当试验吧,”劳卢一边解释,一边拿出一只袜子,“来!闻!告诉我,他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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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胖猪拱了拱猪鼻子,左右晃了一下脑袋,右蹄子往前一伸,然后就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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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卢娴熟的扛起了整只猪,照着猪蹄子的方向就跑起来,一边解释:“猪比较懒,我只能扛着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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