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着远去的李痴,只觉得两腿都在颤抖。
作为原先东广的一群同伴的头头,莫戈在之前的六个月里,已经遭受到超过50次的毒打!
对,是51次,自己记得很清楚!
第一次挨打时,他很不服气,作为那片区域最强壮的外来户,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挑衅。
于是,在两天后,身上青肿未消,带着两个同伴在街上依旧嚣张,而且还看到对面走过来的李痴时,他是兴奋的。
他觉得,自己找回面子的机会到了!
于是,他……
又被毒打了一顿!
他记得很清楚,因为他是在一家电器修理店门口挨的打,他甚至能看到那钟表的分针,从9走到了10,走得是那么地……
缓慢!
接下来的半年里,莫戈的脸,几乎亲吻了东广城每一处地面。
作为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他舍不开那些同伴的请求,也舍不开这份既得利益,在6个月里,想过各种各样的办法,去反抗这种毒打。
但没用!
只要自己还在街头上嚣张,只要自己还在欺负其他老实干活的同伴、只要自己还敢在小饭馆里,仗着自己牛高马大,对着其他兔子嚣张挑衅……
不超过一天的功夫,李痴那粗壮、蛮横的拳头,就总会打到自己的身上,哪怕自己身边有百十个手下,结果只不过从“自己挨打“,变成“百十人一块挨打“。
打得不重,没有断骨,没有残废。
但整天顶着一副猪头,三天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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