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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味中,带着鲜香,同样搭配馒头,让人喝起来就忘记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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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卢斯也是世界上常四处玩,可是没有一处,让他有这种“家”的感觉,哪怕是一些“农家乐”,现在也多是另类的饭店,没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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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这里,短短几天的功夫,在德卢斯眼中,各种美食就如同寻宝一样地充满惊喜,每天饭点,满村子乱转,闻到哪家的饭菜香,总是能找到让自己开心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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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时间,当地府请来的各种表演班子,德卢斯并不喜欢,他更喜欢与房东家两个顽皮的小子一块,带着家里的土狗,跑到田野里,四处撒摸野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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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林牧老家因为紫土豆改善土地肥力,逐渐解了那些化肥残余的原因,整个田野的生物,遇到合适的生存条件,几乎如同大爆发一样的增加,就像这些生物明白,只有在最短的时间里繁育更多,才能使种族延续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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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结果,就造成了田野里竟然野兔横行,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现在就成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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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在那些田边的坑里,德卢斯学着那两个小子,仔细查看雪地上那些看似正常的细小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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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发现了一个,用短棍一挑,以为又要无功而返,没想到里面竟然直撞跑出条兔子来,那只大黄狗登时就来了精神,几个扑腾,就把兔子扑到了爪下,邀功似地野兔叼到了两个小主人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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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猎物的喜悦过后,三人就习惯性地把兔子又塞进了刚才发现它的窝里,又用雪给它盖了一层挡风,虽说野兔待他一松手,就远远跑开,但德卢斯已经知道,受不往寒的野兔,在自己三人离开后,会再一次回到巢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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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兔子土腥味太重,一点都不好吃,干脆直接放回去,等到春天时,野兔子又是黄鼠狼的食物,还能吃点野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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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个小孩前两天和他讲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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