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得有动机吧?否则我还得先给袁主任打电话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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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辙礼貌微笑:“真是给您添麻烦了,既然都要打电话请示了,那不如再多请示一个点:比如,这个学成之后必须归国服务六年,不得滞留外国,再加一个限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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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生硕士毕业后,在交流国继续读博,则不属于上述生效情况。只有他完成学业在外国全职工作,才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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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我们竺可桢学院是3+2的交流生,我硕士毕业了,能继续在外读博你总得让我读吧,虽然我不一定会继续读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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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师想了想,觉得这些也确实有道理,之前仓促弄来的条款也实在不严密,就又打电话、收发传真请示。(如果允许他修改奖学金协议中的部分条款,修改后的版本还要先发传真回去,给学校的人远程把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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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师肯这么做,也不是姿态低,而是他知道这个协议未来还有可能长用,顾辙只是第一个吃螃蟹的试验品,现在把协议条款改好了,以后遇到其他学生时套用起来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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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刀不误砍柴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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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番折腾下来,尽管只是改了很小两个条款,还是传真电话往复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最后顾辙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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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顾辙今天还把母亲也请到了学校,让她也在监护人的位置签字,因为顾辙还不满18周岁。反正这种法律上的小瑕疵双方肯定是不会犯的,都是老江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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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同学,我相信你是爱国志士,协议我带回去之后,几天内就会盖章、寄回其中一份,奖学金也会在一周内到账。希望你继续好好学习、好好专注学术科研。”胡老师也算是了却一件任务,神色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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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辙:“谢谢,我能先留下一份还没盖章的复印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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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师:“这随便,你复印一下好了,或者拿走之前作废的版本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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