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欢镇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繁华的大镇,南北往来的客商不计其数,琳琅满目的物品看的你眼花缭乱,方圆数百里的人口加起来都没有这里多,千年古镇长寿镇和它比起来那简直一个在地下,一个在天上。
在这里,有最豪华的酒楼,能吃到最美味的食物,能喝到最好的美酒,能欣赏到最漂亮的姑娘,能听到最动听的小曲……
金三爷就住在这样一个繁华的镇子里。
提起金三爷,同欢镇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连街头小巷的孩童嘴里都念叨“金三爷、金三爷,身穿金缕衣,脚蹬金丝鞋”。
金三爷是同欢镇最有钱的富豪,他住的是镇子里最雄伟的宅子,拥有三个西北最大的牧场,开了三十家大赌坊和二十座钱庄,还经营着几十家茶庄和布庄,镇子里所有人的家产加起来估计还不到他的二分之一。
金三爷本不姓金,姓沈,叫沈贵通,听说他协助朝廷经营着同欢镇三座大金矿,所以人人都称他为“金三爷”。
金三爷平日里喜欢骑最健壮有力的骏马,喝最高级的红葡萄酒,看最精彩的皮影戏,可在这些里面,他最喜欢的却是到“名花苑”里听三小姐唱的小曲。
“三小姐”只是个花名,她本姓秦,名绿枝,之所以叫她“三小姐”,是因为她在相貌、身材、声音三方面堪称三绝,只要是她称第三,绝对没有人敢称第二,更不敢称第一。
三小姐是那种只要动一下眼波,就能够让男人呼吸加速,提一下裙角就能够让男人心跳加快,唱一首小曲就能够让男人忘记所有忧虑的女人,在这同欢镇里面,唯一能够和金三爷同样出名的也只有她了。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可三小姐这半个月以来却从来没有打扮过,因为她不高兴。她实在不愿意为一个已经半死不活的老男人唱曲,而在这之前,可她偏偏已经忍受了两个多月了。那个半死不活的老男人就是金三爷。
当沈家再次派人来请她的时候,她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跳窗逃走。
窗子外面就是集市,三小姐趴在窗户上战战兢兢的,想跳又不敢跳,眼看着房门就被那些如狼似虎的沈家家丁们撞开了,三小姐一个不小心,“哧溜”一声从窗户上给掉了下去,连她惊呼声都那么的迷人,引起了集市上所有男人们的密切关注。
原本以为从这一丈多高的地方掉下来,至少也得摔个半死,三小姐无助地闭上了双眼,可当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却一点事也没有,因为正好有一双强壮而有力的手抱住了她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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