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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隋代疆域区划以州为主,其后改州为郡,实际上并无所更张。亦曾设司隶刺史,分部巡察,似无具体建置。唐太宗贞观年间,始因山河形便,分为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等十道。玄宗开元年二十一年再加分析,遂成十五道,每道皆置采访使,以检察非法。采访使各有治所,因而成为各道的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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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内道(治长安,今西安市)。辖今陕西、甘肃、内蒙古三省区,东到黄河,西至乌鞘岭,南达秦岭,北到贝加尔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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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南道(治汴州,今开封市)。辖今河南、山东两省,东至海滨,西到潼关,北起黄河(唐代黄河),南接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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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河东道(治蒲州,今永济县)。辖今山西省及河北省、内蒙古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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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河北道(治魏州,今大名)。辖今太行山以东,向东北直至黑龙江入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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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山南东道(治襄州,今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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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山南西道(治梁州,今汉中市),以上两道辖江汉流域,西起嘉陵江,东达桐柏山东侧,北至秦岭,南到大娄山、巫山和洞庭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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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陇右道(治鄯州,今青海乐都县)。辖陇山和嘉陵江以西,直至今中亚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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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淮南道(治扬州,今扬州市)。辖江淮之间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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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江南东道(治苏州,今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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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江南西道(治洪州,今南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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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黔中道(治黔州,今重庆彭水县)。以上三道辖长江以及五岭之间的广大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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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岭南道(治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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