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期商业再发达,也拯救不了因农业崩溃而带来的社会崩溃,反火上浇油似的增加了不少不稳定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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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还有一点,明末的商业发达,白银的大量流入,并没有给国家财政带来什么好处。国家的财政,依然拮据。因为这其中的贸易红利,基本上都给那些大商贾和文人官员们瓜分了。小民和政府,反是通货膨胀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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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大明的立国本是以一个以中小地主及自耕农为主的社会,在财政收入上,向来以一个简朴的小农社会为参照物。这种从小农社会出发而制定的各种制度,包括财政制度,很难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官员们普遍没有应付各种环境变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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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文人官员对于民间经济的发展或衰退,往往感到隔膜,两眼一摸黑,无从下手。更不要说面对商业社会那各种复杂的变化了。自然,国家的税收和预算也就不能随之而增加或减缩了。大明朝很多官员根本意识不到社会商业财富的变化,根本没有在商业方面增税加税的概念,只会惯性地盯在可怜的农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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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在大明朝后期,整个国家经济重心已经向工商业转移,而此时,文官集团已经和商贾们相互勾结,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文官集团就是商贾的代言人,他们瓜分了大量的商业贸易红利,如果朝廷和皇帝想起来要从商业方面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就会受到文官集团们的疯狂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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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住他们阻挠的,比如说万历帝,就因三饷加派,开矿榷税,开增商业税。被文官集团、大商贾们,加后来别有用心的鞑靼人御用奴才合伙痛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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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三饷加派,黄来福是不赞成,这是加重农民的负担,本来他们负担就重了。但开矿榷税,开增商业税,黄来福却是赞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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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和文人当时占有了国家90%的财富,纳点税又怎么啦?都是国家公民,你商人和官员就没有纳税的义务,一定要将负担全压在农民头上?虽说开矿榷税时造成了一些商人的伤害,但两害相权取其轻!让商人哭,总好过让农民哭。商人哭闹,国家只是小乱,农民哭闹造反,国家则有亡国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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