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文件夹,这是他重生前刚看的一部小说,其中内容还记得大半。再加上它的篇幅最短,郭守云决定先把它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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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过小说的人都清楚,只要故事的主线清晰了,那写起来速度非常快。郭守云尽管比不上那些牛逼人物的手速,但全神贯注之下,一个小时状态出色的时候也能码出六七千字。不过,现在可没有智能输入。在每一个字符全靠手敲的情况下,速度硬生生的慢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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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已经非常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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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专注的时候,总是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几乎是眨眼之间,外面的天色便已经暗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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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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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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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亚历山大推门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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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斯,大家都下班了,我们也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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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等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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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守云把写好的章节保存后,合上电脑,装进旁边的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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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准备把电脑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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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还有些工作要做!”话落,郭守云转移了话题,“走吧,我肚子可饿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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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里还有中午买的芝士蛋糕,要不你先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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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今天晚上我想吃校内食堂的西兰花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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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两人走的最晚,所以关灯的任务也由他们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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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回到学校,吃过晚饭后,时间已经到了晚上九点半。按照郭守云的作息习惯,十点半就要上床休息,早上六点准时起床。这是一个中年人为了维持白天自己的精力和身体健康而必须的睡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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