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开国许多达官显贵不问朝政而沉溺于歌舞,娼妓业大为发达,甚至有研究、评价妓女的《嫖经》作为狎妓指南,于是明宣宗朱瞻基在宣德4年大动作裁汰官妓,是为历史上第1次大规模扫黄运动。虽然官妓废除,但民间娼妓业仍不受影响,官员也仍在家中蓄养女乐家妓,禁无可禁。
至明宣宗驾崩后,明朝上下的酒色之欲迅速反弹,整个社会仍是淫风大炽。
清朝禁娼可谓历史上真正的「法律禁娼」,清初,顺治皇帝曾两度裁减教坊女乐,以太监替代,并由此展开清代的禁娼运动。
康熙皇帝继承顺治的禁娼政策,明文规定「伙众开窑诱取妇人子女,为首照光棍例斩决,为从发黑龙江等处给披甲人为奴。」意思是组织开设妓院及诱骗妇女包括男子卖淫,主犯要斩首处死,从犯要发配黑龙江当披甲人的奴隶。处罚极严了。
康熙年间甚至颁诏禁止刊卖淫词艳曲、禁止良家子弟演戏,严禁「男女混杂」的群体性娱乐活动,北京内城甚至不许开设戏馆。
尽管如此,明、清以降,春宫图仍以各种形式存在于平民百姓生活中,而当时的性工作者也在台面下继续活动,风声一紧便集体消失。
清末太平天国的天王、大王们为了防止淫乱会影响太平军的斗志而坚决扫黄,洪秀全更是经常告诫军人:「天下多女子,尽皆姊妹之群……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投军的战士们虽带着全家参军,但不得与母亲、妻女、姊妹同住,若私藏在家则斩首示众,更遑论强奸、通奸或卖淫嫖娼者。
当时的铁腕手段让太平军的政权范围内「娼妓绝迹」。
但太平天国失败后,官民嫖娼风气肯定又再次死灰复燃了。
解放后伟大祖国据说曾经澈底解决了娼妓问题。
但饮食男女,人之大欲,男女生出来便有的需求,无法压制,无法阻止。
尤其在适婚男女数量不平衡下,要是全国男人都没有了这个需要,那才是更可怕的事!
所以,国内外政府的政策,转向打击组织卖淫青楼妓院,防止有黑帮恶意推妇女下海以妓女为己谋利,帮助失足妇女重过新生,防治性病蔓延,才是重中之重。
可惜大明没有后世新中国政府的强大执行力。
这边的大明异时空世界,竟然是权贵在背后操纵青楼妓院,谋取暴利?
天灾战争加上官府的没入贱籍政策,令奴隶贩卖成为合法之事,促进了娼妓业发展,也损害了广大大明女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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