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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不威风另说,一件独一无二的外衣值得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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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下有几分兴趣时,便听李鸿儒好一阵夸夸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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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乃大显之色,夺目显眼,能引得众人关注数分,您若想成为人群中最靓的仔,选择红色准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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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您狩猎时能一骑绝尘,这显眼之色便能引领诸人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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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风飒爽,与男儿盔甲搭配也正是合适,正所谓红风照枣马,飒沓如流星,您穿戴上披风,正好也是人马合一,符合儒家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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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宝琳喜野兽风,调转念头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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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披风也是长安城少有穿戴的外衣,若不碰上几个喜欢穿个新奇的人,确实难以开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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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氏担心不外乎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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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李鸿儒稍皱眉头的是尉迟宝琳来得有些早,客氏此时只做了一件披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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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他想着有两件披风,自己当个模特做示范,进而推荐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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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则只能靠嘴,推荐的难度自然要大上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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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风照枣马,飒沓如流星,鸿儒兄果然是个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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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儒努力推荐,尉迟宝琳则静呆呆的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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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次开口之后,李鸿儒不由也有着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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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得他拖慢腔调,忽见那尉迟宝琳脸色兴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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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反射弧似乎有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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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识过李鸿儒卖诗挣了五十两纹银,尉迟宝琳觉得李鸿儒是个肚子里有货的文人,言语中不乏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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