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甜呀~”芮芙一双眼笑起来格外好看,就像方厌之想的那样,眼睛弯成俏皮的弧度,眼中光彩熠熠,灵动惑人。
被她看在眼里的人,也跟着耀眼起来。
方厌之用目光笼罩住她,那双凌厉的眼轻易就能让人心跳加速,眸光放肆,带着宠溺又或许是冷漠。
方厌之没说话,姿态闲适地靠着椅背,就像个做完家务,温柔看着妻子的丈夫。
芮芙舀起一勺苹果喂到他唇边。
方厌之张嘴吃了,唇边漾起浅浅的笑,有些性感,“确实甜。”
芮芙在心里总结方厌之的第一个缺点:
喜欢给暗示,和他在一起得会读空气、读微表情,才能有比较好的恋爱体验。
要不是芮芙上辈子已经在社会上滚打了一圈,见过的人多,事儿也多,还真不一定有这火眼金睛能捕捉到方厌之那些一闪而过的情绪变化。
如果忽略掉这些,方厌之脸上温和有礼的表情就像面具一样焊死在脸上,让人很难窥伺到内在。
这或许算不上什么缺点,能站到高处的人,喜怒不形于色是基操。
但芮芙必须吹毛求疵地找出方厌之的缺点,否则会让她觉得,自己遇到了杀猪盘。
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人,更不存在完美的恋人,而方厌之一切都太过完美了。
长得帅有钱还专一,这是专门为还在做梦的小姑娘们打造的梦幻小说男主,真人是绝没有这样的。
接下来的日子,芮芙分成了两个部分,一部分认真和方厌之恋爱,情感和精力都投入得很彻底。
另一方面,芮芙在冷静理智地观察分析方厌之。
芮芙确实也发现了一些他的小缺点:方厌之是最标准的那种大男子主义——钱我挣,事儿我平,你得听我的。
这感情好啊,系统能量不就花花来了吗?
芮芙是完全接受这种大男子主义的,芮芙和大多数女性一样,不是不能接受大男子主义,是受不了某些男人干啥啥不行,还得让人捧着他。
方厌之甚至也不需要你伺候他,如果在家里吃饭,要么让人直接做好送来,偶尔做饭也是他动手更多。
甚至为了方便他做饭,芮芙都搬到了内环的望江别墅去。芮芙之前的房子抽油烟机高度不够,方厌之总是撞到头。
这套位于市中心的江景大平层,当然也是直接被方厌之给了芮芙。
其实芮芙的房子前一天刚暖好房,第二天就又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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