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删除重发的闲聊内容
\n
果然,好多书友吃了洗脑包。
\n
我写书爱查资料,刘浩存事件是我感触最深的案例,之所以不拿朱军事件打比方,是因为大家都知道朱军是冤枉的,但存子至今仍然蒙冤,就很典型。
\n
现在我为大家梳理时间线和事件原貌,均有确凿证据。
\n
10年,存子上北舞附中,一学期学费4000,母亲持有8级舞蹈教学资格证书,在县城开一家很小的舞蹈培训机构,学员学费每月300元。
\n
12年,母亲考下10级资格证,同年舞蹈班学员出事,当天送医,辗转多家医院就诊,父母支付所有费用,共计118242元,以及2万现金。
\n
并未耽误治疗,只是确实治不好了,于是出院回家修养。
\n
至此,治疗已结束,剩下的是补偿纠纷。
\n
14年,一审判决存子父母需再支付108万,双方均上诉,存子家上诉理由是对方扩大费用范畴,多了很多不必要的支出,她们确实支付不起,被告方则认为应该追加到218万。
\n
15年,二审维持原判。同时冻结刘家全部可执行财产,财产保全费用2540元。
\n
因为刘家可执行财产只有40万元,所以双方在法院调解下和解,刘家以收入进行逐月赔偿,并支付双倍利息。
\n
由于此时刘浩存未成年,所以必须保证她的上学权力,和基础生活费用,其余收入才能用于偿还,因此支付进度较慢。
\n
17年,存子被谋子选中,第一笔预付片酬就用来偿还了部分债务。
\n
18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