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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尝过盛日之后。
正如郭雪萍所说的那样,此酒果然适合习武之人。
郭雪萍在尝到之后,竟喜欢上了这个味道。
画面一转。
陈国公府。
“马勒戈巴子的,这帮兔崽子们!”
陈国公端坐在堂屋,脸色非常的不好看,“难得有此美酒,踏马的一个个都防着老子,不就是欺负老子去晚了吗!”
陈国公坐在家里吹胡子瞪眼生着闷气。
得知老伙计抢到两坛子之后,他就想去老伙计那里讨要一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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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吃了个闭门羹。
去其他人那里结果全都一样。
最终还是曾经的一个老部下抢了一坛子,最后分了他一半。
喝完之后他彻底爱上了这个味道。
踏马的!
这他妈才是爷们儿该喝的酒。
只可惜京城有钱人太多酒太少,等他知道之后这酒已经售卖一空了。
最终也只是打听到这酒出自边塞安武县。
“对了,那丫头不是正好在安武县吗?”
陈国公一拍脑门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孙女,“让那儿丫头给老夫送一些过来。”
说干就干。
陈国公当即就准备给陆淑婉写信。
结果刚一动笔,下人就送来了消息。
“老爷,小姐给您来信了,并给您送了七十坛盛日,外加三十坛凌梅。”
“哦?”
陈国公大喜过望,“快,快给老夫送来。”
“是,老爷!”
不多时。
两坛子盛日便摆在了陈国公的面前。
“哈哈哈哈哈......”
“这丫头果然还惦记着老夫啊!”
陈国公一边看着手中的信件,一边品尝着手中的美酒。
信中交代了陆淑婉在边塞的遭遇和情况。
并告诉他安武县守将楚枫乃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文武奇才。
盛日和凌梅也是出自他手。
“哦?竟有如此人才!”
陈国公仔细地看了看信中的介绍。
里面充分讲述了楚枫所创造的战绩。
“年龄不过二十岁,竟有着先天后期的修为,还一招秒杀了突厥先天圆满境界的敌人,
人才!人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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