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料到沈砚清连婚礼都没参加就跟着楚娇娇去美国。
宋锦书一个人住用不着别人伺候,就全部都遣散了。
若隐若现的人影让她有些害怕。
更何况,她现在肚子里还有个宝宝。
“怎么了?”陆泽谦注意到她的异常,也跟着下了车。
“那儿。”宋锦书用手指了指,“是不是有个人?”
林初一从小就天不怕地不怕,两人一左一右,像左右护法似的拥着宋锦书往屋子里走。
三人走近了些,宋锦书定睛一看——
哟,这不是她那个要死不活的怨种前夫吗?
她三步并作两步冲了上去,“沈砚清,你又来偷狗?”
沈砚清等了一晚上本就窝火,看到宋锦书身后的林初一和陆泽谦,便明白这三人肯定是在一起。
在宋锦书的世界里,谁都比他重要。
大哥比他重要,林初一比他重要,陆泽谦比他重要。
连大金毛都比他重要。
烦躁。
对婚礼那天发生的事,林初一再清楚不过。
这狗东西能干出扔下新娘子跑路这种事,简直丧尽天良。
导致她人生中唯一一次做伴娘以失败而告终。
林初一护在宋锦书面前,像老母鸡护着小鸡崽,恶狠狠说道:“大傻贝,你来干什么?”
宋锦书淡了淡眸,“他来还能干什么?来偷狗。”
陆泽谦和林初一掩唇憋着笑。
沈砚清一把拉过宋锦书,圈进怀里,“老婆,你真厉害。”
两人异口同声,“臭不要脸,你们离婚了。”
一个男人婆已经够烦了,又来了个娘娘腔。
沈砚清哂笑,“老婆,你看看你的这两个朋友,看似有男有女,其实有女有男。”
“要男人有女人,要女人有男人,真是男女双全。”
宋锦书听出了话里的讽刺,扭着从他怀里挣脱出去,“沈砚清,你又在发什么癫?”
“我发癫??”
“宋锦书,我等了你整整四个小时,工作室没人,家里没人,大哥也说没见过你。”
“信息不回,电话关机,我从天亮等到天黑,连你的狗嗓子都叫哑了。”
关机?
宋锦书想起来,她确实关机了。
不过是为了吊着周重光。
或许沈砚清真是有什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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