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物。原理,即他们所说的“理”;材料,即他们所说的“气”。朱熹所讲的气,比张载所讲的气,抽象得多。
程颐也区别“形而上”与“形而下”。这两个名词,源出《易传》:“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系辞传上》)在程朱的系统中,这个区别相当于西方哲学中“抽象”与“具体”的区别。“理”是“形而上”的“道”,也可以说是“抽象”的;“器”,程朱指个体事物,是“形而下”的,也可以说是“具体”的。
照程颐的说法,理是永恒的,不可能加减。他说:“这上头更怎生说得存亡加减。是它元无少欠,百理具备。”(《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又说:“百理具在平铺放着。几时道尧尽君道,添得些君道多;舜尽子道,添得些子道多。元来依旧。”程颐还将“形而上”的世界描写为“冲漠无朕,万象森然”。它“冲漠无朕”,因为其中没有具体事物;它又“万象森然”,因为其中充满全部的理。全部的理都永恒地在那里,无论实际世界有没有它们的实例,也无论人是否知道它们,它们还是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