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成功了。但是,如我在前一章所说的,他们没有把这个话推到逻辑的结论,就是“事父事君,亦是妙道”。当然,原因也很明显,如果他们真的这样说,他们的教义就不是佛家的教义了,他们就不用出家了。
怎样成为圣人,是新儒家的主要问题之一,周敦颐的回答是“主静”,他又进一步说“主静”就是“无欲”的状态。他的第二篇主要著作是《通书》,在《通书》中可以看出,他说的“无欲”,与道家和禅宗说的“无为”和“无心”,是基本一样的,可是,他用“无欲”,不用“无为”、“无心”,这表明他企图撇开佛家的出世性质。若就这些名词来说,“无欲”的“无”,并不如“无心”的“无”那样概括一切。
《通书》中说:“无欲则静虚动直。静虚则明,明则通。动直则公,公则溥。明通公溥,庶矣乎!”(《周濂溪集》卷五)。
新儒家的“欲”字常指私欲,或径指自私。有时候在“欲”字前面加上“私”字,是为了使意义更明白些。周敦颐这段话的意思,可以以《孟子》的一段话为例来说明,这个例子是新儒家常常引用的。《孟子》这段话是:“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纳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孟子·公孙丑上》)
照新儒家的说法,孟子在这里所描述的是,任何人在这种场合的自然自发的反应。人在本性上根本是善的。因此,他固有的状态,是心中没有私欲的状态,或如周敦颐说的“静虚”状态。应用到行动上,它会引起立即要救孺子的冲动,这类直觉的行动就是周敦颐所说的“动直”。可是,如果这个人不按照他的“第一冲动”而行动,而是停下来想一想,他可能想到,这个孺子是他的仇人之子,不该救他;或者这个孺子是他的友人之子,应该救他。不论是哪一种情况,他都是受“第二私念”即转念所驱使,因而丧失了固有的静虚状态以及随之而有的动直状态。
照新儒家的说法,心无欲,则如明镜,总是能够立即客观地反映面前的任何对象。镜的明,好比心的“明”;镜的立即反映,好比心的“通”。心无欲,则对于外来刺激的自然反应,落实在行动上都是直的。由于直,所以“公”;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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