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刘歆理论的修正
刘歆的理论,在详细情节上也许是错误的,但是他试图从一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寻求各家起源,这无疑代表着一种正确观点。我大段地引用他的话,是因为他对各家的描述本身就是中国史料学中的经典文献。
对中国历史的研究,在当代,特别是在1937年日本侵入的前几年,已经有很大的进步。根据最新的研究,我才得以形成自己的关于各家哲学起源的理论。这个理论的精神与刘歆的相合,但是一定要以不同的方式表达。这就是说必须从新的角度看问题。
让我们想象一下,古代的中国,比方说公元前10世纪的中国,政治上、社会上是什么样子。当时政治、社会结构的顶点是周王的王室,他是天下各国的“共主”。周王之下有成百的国家,为其国君所有、所统治。有些国家是周朝建国的功臣们建立的,他们又把这些新占的领土分给他们的亲属做采邑。另一些国家则由周室以前的敌人统治着,但是现在他们已经承认周王是他们的“共主”。
在国君统治下,每个国家内的土地再分为许多采邑,每个采邑各有其封建主,他们都是国君的亲属。当此之时,政治权力和经济控制完全是一回事。土地的所有者,既是领地的政治、经济的主人,也是居民的政治、经济的主人。他们是“君子”,其字面意思是“国君之子”,但是已经用做封建主阶级的共名。
另一个社会阶级是“小人”阶级,或曰“庶民”,即普通人民群众。这些人是封建主的农奴,平时为君子种地,战时为君子打仗。
不光是政治统治者和地主,就连那些有机会受教育的少数人,也都是贵族的成员。于是封建主的“家”不仅是政治、经济权力的中心,也是学术的中心。附属于它们的有具有各门专业知识的官吏。但是普通人民没有受教育的份儿,所以他们中间没有学人。这就是刘歆理论所反映的事实:周朝前期官、师不分。
这种封土建国制度被秦朝始皇帝于公元前221年正式废除。但是在正式废除以前的几百年,它已经开始解体了;而在几千年后,封建的经济残余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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