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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下午,一位路人发现,湖上有一艘小船在无风的天气里漂浮。几年前,水塔还没建成的时候,这个湖曾经是米德伍德的水库。如今,湖边长起一圈青草,成为夏季的游泳池,孩子们站在木质的小码头上跳水,人们在湖边开生日派对或者野餐。这条小船的缆绳可能是某位公园管理员解开的,泊船的时候没注意,或者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没人会在意这些小事。有人知会了警察,也告诉了公园的管理人。直到星期三深夜接近凌晨,一位警官在察看当天巡逻记录时,才把漂浮的小船和失踪案联系起来,于是,他给李家打了电话,询问莉迪亚是否会到湖里的船上玩。
“当然不会。”詹姆斯说,莉迪亚拒绝——是拒绝——学游泳。詹姆斯十几岁时就加入了游泳队,还在内斯三岁时教会了他游泳。可对于莉迪亚,他教得太晚,女儿都五岁了,詹姆斯才第一次带她去游泳池。他站在浅水区等女儿过来,水还没有没过他的腰部。莉迪亚根本不愿往水里走,她穿着泳衣,躺在池边哭了起来,詹姆斯最后只能放弃,还得向女儿保证他不会逼她跳进水里。因为等的时间太长,他泳裤的上半部分早就干了。虽然米德伍德湖离家很近,但即使现在,到了夏天,莉迪亚也只敢走进脚踝深的水里冲洗一下脚上的尘土而已。
“当然不会,”詹姆斯又重复一遍,“莉迪亚不会游泳。”直到对着听筒讲完这些话,他才明白警察这样问的原因。他打电话的过程中,全家人都不寒而栗,似乎已经猜出来警察会发现什么。
星期四早晨天刚亮,警察抽干湖水,找到了莉迪亚。
1因为“山姆之子”杀害的都是深色头发的女性。——译注(本书中的注释,如无特别说明,均为译注)
2斯坦是斯坦利的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