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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知道归知道,现在的这些证据还尚有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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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让警方出动把他扣押拘留起来倒是没问题,但要说把他送上法庭,仅凭目前的这些证据给他定罪,那是有点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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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又没有法律规定不让人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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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警方把见玉柳介叫来审问时,他起初还醉醺醺的,浑身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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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了法庭完全可以说自己案发当晚喝醉了,神志不清。第二条醒来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就把头发给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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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需要更有力的物证才能将其彻底钉死。比如说,他当时杀人所用的凶器、当时穿在身上的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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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样东西,见玉柳介应该不会将其留在自己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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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凶刀具好说,血一洗就下去,至少表面看不出来。可衣服沾了血,可就不是那么好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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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怎么敢确定,目击证人小林橙子无法辨别出他行凶时所穿衣服。这要一个指认,试剂一喷,岂不当场抓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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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就是,凶手其实也是人。又不是说杀一个人就能获得非凡的胆气,他也会害怕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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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件沾有死者血液的血衣留在家中,他心里能不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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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仁推测这几样东西,见玉柳介更有可能是在跑回家的途中,顺手找了个地方给丢弃了。比如说某个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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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明早环卫工人前来收垃圾,将其运到垃圾回收站,再想找可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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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陆仁是不愿意在垃圾山里刨的。那种地方待一会就一身味,这刨个一天,浑身还不得腌入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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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那样,他家大橘至少一个周都不会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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